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
阅读量:775 本文字数:1206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,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区委批准,决定开展一届区委第八轮巡察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总体安排
1. 区委第一巡察组,组长谢莉萍,负责巡察锦北街道党工委,并延伸巡察大罗村党支部、回龙经合社党总支。
2. 区委第二巡察组,组长方鑫俊,负责巡察锦南街道党工委,并延伸巡察杨岱村党支部、卦畈经合社党支部。
3. 区委第三巡察组,组长朱志军,负责巡察玲珑街道党工委,并延伸巡察夏禹桥村党总支、玲珑经合社党委。
4. 区委第四巡察组,组长盛海忠,负责巡察锦城街道党工委,并延伸巡察横街村党委、东门经合社党总支。
5. 区委生态环境系统联动巡察组,组长周黎宏,负责巡察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党组。
二、时间安排
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的巡察了解时间为7月中旬至9月中旬。
区委生态环境系统联动巡察组的巡察了解时间为7月15日至8月31日。
三、巡察内容
1. 巡察监督重点:一是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,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。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,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,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。三是坚持夯实基层基础,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,进一步强化政治功能、打造坚强战斗堡垒。四是坚持推动问题解决,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,进一步提升巡察整改质效,发挥巡察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的利器作用。
2. 在以上巡察“四个聚焦”监督重点基础上,区委生态环境系统联动巡察组突出四个方面开展巡察。一是看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、杭州考察时的 重要指示精神,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;二是看履行核心职能,是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、境内水生态治理、土壤污染治理以及固废垃圾处理等工作;是否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,规范行政审批,严肃环境执法,化解生态安全风险。三是看落实上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,积极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,主动参与长江经济带政策衔接、区域协调、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问题解决,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情况;四是看生态环境领域中介机构监管,聚焦环评文件编制、环境监测、设施验收等领域,是否存在弄虚作假、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。
3. 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。
四、反映问题渠道
1.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。
联系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8:00。
区委第一巡察组:联系电话:18906511611,电子邮箱:laqwxcz1@hz.gov.cn。
区委第二巡察组:联系电话:18906511987,电子邮箱:laqwxcz2@hz.gov.cn。
区委第三巡察组:联系电话:18906510708,电子邮箱:laqwxcz3@hz.gov.cn。
区委第四巡察组:联系电话:18968189551,电子邮箱:laqwxcz4@hz.gov.cn。
区委生态环境系统联动巡察组:联系电话:15397009018,电子邮箱:laqwxcb@hz.gov.cn。
2. 驻点巡察期间,设置征求意见箱(由各巡察组设置并公布)。
欢迎广大党员、干部、群众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上述范围之外的个人诉求、涉法涉诉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,巡察组将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7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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